人類就像松鼠跑滾輪一樣,反覆著吃、喝、睡的日常,非常忙碌地生活。 為了錢財、名譽、權力,或只是為了維持生計,一生都在努力,但結果都要迎來死亡。但是比起肉體的死亡,更可怕的是死後要受的審判。
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 來 9:27
就像犯罪的證據被監視器錄影一樣,在這地上所做的一切行為,都會記錄在天上的案卷。
“…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” 啟 20:12
在這地上會根據法典來判決罪的與否並量刑,人死後也會比照聖經接受審判,然後去地獄。
“…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;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”啟 20: 13-14
但是聖經記錄說也有例外的人不需受審判。
“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,聖潔了! 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…”啟 20:6
要如何才能免去第二次的死,即地獄火湖的審判,並參與頭一次的復活呢?
上帝將參與頭一次復活的方法,詳細地記錄在聖經中。
“吃我肉、喝我血地人就有永生,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”約 6:54
想要參與頭一次的復活,就必須要吃喝耶穌的肉和血。那要如何才能吃喝耶穌的肉和血呢?
“…你們拿著吃(逾越節的餅),這是我的身體… 你們都喝這個(逾越節的葡萄酒);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,為多人流出來,使罪得赦。”太 26: 26-28
遵守新約逾越節,就能夠吃喝耶穌的肉和血,所有的罪得到赦免。因為所有的罪得到赦免,所以不受審判,而參與頭一次的復活。
在這地上人類視為最有價值的所有事物,死後在審判台前都是無用之物。但是遵守以耶穌的肉和血立下的新約逾越節,參與頭一次的復活是有價值的,因為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,可以免去地獄的刑罰。
希望大家都能遵守再臨基督安商洪恢復的新約逾越節,得到永遠的生命,回到享受永遠榮華的天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