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一個人所犯的罪,想要得到赦免,就必須由別人擔當其罪才行」。關於這一點,上帝不僅通過舊約的安息日、常燔祭、逾越節等所有節期的犧牲祭物,還通過在大贖罪日,將百姓所有的罪按手在阿撒瀉勒公山羊的頭上,然後把這只山羊帶到曠野讓牠死去的舊約的律法,以影子提前顯明給了我們。
上帝的教會聖徒們領悟到,上帝之所以甘心忍受十字架的痛苦,以及被造物的嘲笑和藐視,是為了顯明上帝要代贖人類的罪,以此拯救人類的偉大的愛。
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上帝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;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,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,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。
[約翰一書 1:9-10]
正如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侍,乃是要服侍人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。
[馬太福音 20:28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