摩西最初領受的十誡命,因以色列百姓拜金牛犢而被打碎。
在以色列百姓承認自己的罪並悔改後,
摩西帶著上帝賜予的第二個十誡命下山,
作為赦罪的記號,這就是大贖罪日的由來。
當人犯罪時,直到大贖罪日為止,
罪會暫時轉移到作為聖所的上帝。
大祭司進入至聖所行灑血儀式後,
罪就因此完全得以赦免。
同樣,現今任何人若不領受至聖所耶路撒冷即母親上帝的恩典,
就無法得到完全的赦罪和救恩。
「亞倫為聖所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,
就要把那只活著的公山羊奉上。
兩手按在羊頭上,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,
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,
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,
藉著所派之人的手,送到曠野去。
要把這羊放在曠野,
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,帶到無人之地。」
利未記 16:20-22